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文的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防疫的現金和物品、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防疫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企業防疫捐贈不受財稅[2018]15號規定的公益捐贈12%的扣除比例限制,可全額在稅前扣除.但需註意,直接捐贈給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只能是防疫物資才可以憑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稅前扣除,如是直接捐贈現金,根據規定是不允許稅前扣除.
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哪些項目可以稅前扣除?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工資薪金支出包括現金形式和非現金形式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三項經費
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保險費
(1)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即四險壹金),準予扣除.
(2)企業為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限額扣除.
(3)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扣除.
(5)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6)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公益性捐贈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後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用於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企業同時發生扶貧捐贈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限額時,符合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不計算在內.
5.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得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不考慮收入.
6.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籌辦費,並按規定扣除.
對化妝品制造與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壹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借款費用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
(2)企業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按規定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而應該通過折舊、攤銷或在資產轉讓時扣除.
8.利息費用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據實扣除;
②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
③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於實繳資本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付的利息,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向無關聯關系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規定,準予扣除.
①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②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9.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0.租賃費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11.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1)2019年1月1日起,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得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3)允許據實扣除的特殊規定: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12.其他可扣除費用
(1)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
(2)企業發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3)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準予扣除.
(4)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用,準予扣除.
(5)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全資和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會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