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麽?妳知道嗎?我們來看看吧!
財產稅的計稅基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三條規定: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壹次性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免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不動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類似不動產核定。
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壹、無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征收房產稅
應稅單位和個人無償使用其他單位的房產,按照房產殘值繳納房產稅。
第二,關於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房產稅由抵押權人按房產殘值繳納。
三、關於融資租賃財產的房產稅。
對於融資租賃下的房產,承租人應當從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起始日的次月起,按照房產殘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沒有約定起止日期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承租人按照房產殘值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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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是不是每年都要交?
1.房產稅是不是每年都要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房產稅年年開征,有的地方壹年開征兩次,也有壹年開征壹次的。
第二,房產稅的征收標準
房產稅的征收標準有從價或租金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扣除10%-30%後的殘值;
(2)征收租金的(即出租不動產),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征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比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扣除幅度為30%。
財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如果按照房產殘值評估,年稅率為1.2%;如果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評估,年稅率為12%。
應納房產稅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基於房產原值'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不動產租金收入為基礎。
應納稅額=不動產租金收入?稅率(12%)
三、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1,從價稅
從價計征是從財產原值中扣除壹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財產原值?(1-扣比)?年稅率為1.2%
2、從租金中征收
臨時計稅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不存在從價換算問題。納稅義務時間:原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的,從生產經營當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余的從下個月開始支付。
個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不動產租金收入?4%
第四,房產稅的征收對象
房產稅是對不動產征收的。所謂不動產,是指人們可以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存物資的具有可以遮風擋雨的屋頂和圍護結構的場所。但圍欄、溫室、水塔、煙囪、室外遊泳池等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不屬於不動產。但是室內遊泳池屬於房地產。
因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的產品,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建造的商品房不征收房產稅;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已經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征收房產稅。
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房產稅由房產所有人繳納。全民所有的產權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發放產權的,由抵押權人支付。產權人或抵押權人不在物業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物業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因此,上述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抵押權人、財產保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房產稅的納稅人。
1.產權屬於國家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為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發放產權的,抵押權人應當納稅;
3.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且租金糾紛未解決的,還應由物業托管人或使用人繳納稅費;
5.不收租金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人和個人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和無租金納稅人的房產,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產權屬於集體所有的,由實際使用者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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