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購房屋成為現房且房地產權證辦妥後6個月內,妳應到稅務部門辦理退稅。
1)具體退稅程序如下:
1.簽訂購房合同,分期支付房價款的,應當要求房地產經紀人分期出具相應金額,以確定購房日期。
2.憑購房合同和首付款,請單位財務部門開具個人所得稅繳款書,並妥善保管原件和復印件,取得產權證後進行登記。產權證在銀行抵押的,請到銀行開具相關證明,並提供開具日期頁和占用頁加蓋紅色公章的產權證復印件。
3.必須在產權證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後進行登記(如遇4月份退稅,則順延壹個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帶好退稅登記需要的材料。
5.扣除額按照符合退稅條件的房款部分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第六條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以外,應當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第八條納稅人申請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交申請登記報告和相關批準文件,並同時提供相關證明。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所列報告、文件、證件進行審核後,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僅供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的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