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比如壹個人買了5套或10套房,通過炒房牟利,或者其所購買的房子是超過200平方米的大戶型,其價格超過普通房價的3倍、5倍,甚至10倍。如果中端房的價格為每平方米5000元,妳購買的房子價格卻達到每平方米1.5萬元。那麽,這樣的房子就屬於高端房,就要開征“特別房產消費稅”。
2010年4月8日,有媒體報道稱物業稅即將在京滬深渝等重點城市開通,然而,這壹消息卻被有關人士否定。有關人士稱,中央政府即將開征的是房地產特別消費稅,而非物業稅,因為物業稅必須經過全國人大批準才能施行。
然而,資料顯示,2010年從3月28日到4月2日,新華社以《紅火景象下的樓市之憂》為開篇評論,連續六天播發評論,抨擊高房價。
隨即人民日報等中央媒體也都對高房價宣戰。這些是否都是為物業稅開道。
截止到目前為止,是否開通物業稅仍是個謎,而備受關註的“房地產特別消費稅”的具體細節仍不清楚。
2010年4月8日,坊間消息稱,房地產特別消費稅已於4月7日晚通過建設部的審批,而且財政部和國務院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該消息還透露,房地產特別消費稅發起地點為重慶,試點地區定在京滬深渝,將按照買房時合同價打七折後再按1.2%至1.5%征收。
中央政府即將開征的是房地產特別消費稅或稱住房保有稅,而非物業稅,因為物業稅必須經過全國人大批準才能施行,需要人大立法通過,過程較長,因此可能會先以住房保有稅先在個別高房價城市試點,主要目的還是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正是較好時機,因為三月以來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盤又開始新壹輪漲價。
可能對存量房和增量房壹並征收收,但會從購房套數、戶型大小等方面來區別自住需求與投資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稅。
上海擬征住房保有稅頂替物業稅,基本方案已定。上海制訂的方案是征收住房保有稅,也是對房產保有環節征稅,其所起到的市場調節作用與物業稅相同。但因物業稅作為基本稅種需要立法等多項工作的配合,又受制於房屋和土地分離的物權矛盾,才選擇了房產保有稅這種方式。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稅。
發改委曾於2007年發布報告,稱“可按人均30平方米進行稅收減免,超過部分則征收保有環節稅。”
早在2006年10月,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6省區市就率先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的試點工作,成為首批物業稅“空轉”的試點。壹年後,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為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