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雇用外籍工人:
1.雇用外國人時,壹定要檢查他們的護照和居留證件,看這個人是否取得了工作證和與工作有關的居留證件。不要因為貪圖眼前利益而違法。
2.工廠招聘需要仔細甄別,用人單位壹定要記得遵守人力資源部門和公安部門關於合法用工的相關規定。
3.用人單位在錄用勞動者時,要註意核實應聘者的身份,不得錄用身份不明或身份不明的人員。同時,應註意防止外國人利用中國人的身份在中國非法就業。如發現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或非法就業的外國人,請及時撥打110報警處理。
二、哪些外國人不能就業:
1,非法入境
非法入境是指外國人未持有我國主管機關簽發的有效入境簽證或者合法有效的入境證件,或者未從我國對外開放的口岸、指定的口岸入境,或者未經邊防檢查站檢查而進入我國的非法行為。
2.非法居留
非法居留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住(停留)且未在簽證或者居留許可規定的有效停留期限內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許可的違法行為。
3.非法雇傭
非法就業是指在中國境內未取得合法就業身份,從事社會勞動,取得勞動報酬的行為,如未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超出工作許可範圍在中國境內工作,或者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儉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範圍或期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其授權部門批準而尋找工作的外國人,在其職位或就業被終止時,可被處以最高65,438+0,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出境。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雇用的同時,可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承擔遣返私自雇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