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可以免征增值稅嗎?
答:非營利性企業,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9]122號文件規定的,可以免稅。
根據相關規定:
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是免稅收入
1,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但不包括政府購買服務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規定收取會費;
4.非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所得。
民間非營利組織免征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民間非營利組織應將本項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分別轉入凈資產下的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收入——捐贈收入(或會費收入、提供服務收入、政府補貼收入等。)
貸款:凈資產-非限制性凈資產或限制性凈資產。
2.民間非營利組織應將本期發生的費用結轉至凈資產項下的無限制凈資產,作為無限制凈資產的減項。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凈資產-非限制性凈資產或限制性凈資產。
貸:業務活動成本/管理成本/融資成本/其他費用。
非營利組織免征的增值稅轉到哪個科目?
答:免征的增值稅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
根據相關規定:
小微企業應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確認為應納稅款。當符合免征增值稅的規定條件時,相關的應交增值稅可以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應交增值稅免稅時,是國家補貼的福利。按照會計準則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增值稅未達到起征點的非營利組織會計分錄怎麽做?
1.在應計期間,會計分錄如下:
進項稅:
借:應付稅款
貸款:銀行存款
銷項稅: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應交稅費
2.實際繳納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非營利組織有什麽特點?
答:非營利組織的特征包括必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和資金,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同時,非營利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不以營利為目的。
如何處理減免稅的增值稅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