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公司清算組備案(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
2、報紙註銷公告;
3、地稅註銷(無特殊事項,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
4、國稅註銷(無特殊事項,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註:企業所得稅在地稅的應先註銷國稅,再註銷地稅。公司註銷是指當壹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註銷需要準備材料:
1、營業執照: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如果沒有三證合壹的公司,還需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2、公司印章:公司之前刻章的所有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財務章、發票章、法人章等。
3、財會資料:包括公司近三年賬本、稅盤、發票、年檢材料等等。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被吊銷之後要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企業辦理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如其名稱是經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登記機關應當將核準註銷登記情況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書送核準該企業名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三十壹條
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核準:
(壹)與同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二)與同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註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三)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四)與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