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稅收征管法,妳們應當在當地辦理稅務登記。
3 按最新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156號
現在的企業所得稅繳納方式是匯總計算。各分公司分攤預繳。所以妳準備回總公司繳納是09年以前的做法,現在絕對不行。抄壹段上述文件證明壹下:
壹、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應嚴格執行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按照“統壹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建築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應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壹核算,由二級分支機構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預繳企業所得稅。
三、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妳們的分公司說白了是企業非法人,絕對是二級分支機構。
我本人在中國中鐵下屬某局財務工作,也見識了和妳說說的同樣問題。並且現在就預交率和當地稅務在溝通。樓上的回答除了第壹句之外,其余的絕對錯誤。
現在,妳們要拿到壹份《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
這份表由妳們總公司填寫,拿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