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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如何納稅?

分公司的流轉稅必須由當地稅務機關計算繳納,這是流轉稅的基本原則。也就是申報繳納地稅。目前基本上所有城市的國稅和地稅報稅都是在線的。尚未開展網上申報的公司,可持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營業執照、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資料等證件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網上納稅申報。如果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有非獨立核算,那麽分公司所有的稅的申報都必須是總公司匯總,總公司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

(壹)固定業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主管財政稅務機關或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總機構可以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匯總申報納稅。

(二)在其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的固定業戶,應當將其經營事項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並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或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納稅。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或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納稅。

(四)進口貨物應當在申報地向海關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所扣繳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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