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條款: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還清貸款本息前,雙方均不得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