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政議政。以教育為主,協助領導搞好調查研究,在制定政策或執行上級政策時提出參考意見或備選方案和措施,負責起草整體文件材料,為領導當好參謀。
2.管理事務。負責監督黨委和常務理事會決議和工作部署的落實;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和理順各種工作關系;負責局務會議、股室主任會議、幹部職工會議、教育系統重要會議、全面綜合檢查匯報會的準備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管理制度的制定、監督、檢查和實施;做好信息收發、上傳下達、內部保密、公文處理、檔案管理、調查研究、撰寫綜合材料、辦理提案、接待信訪等工作。
3.做好服務。負責圖書發行、報刊征訂和接收、公務接待、車輛管理、物業管理、食堂管理、辦公安全、衛生等後勤管理工作。4.做好宣傳。負責教育電視和報紙的傳播報道,做好教育綜合信息,主持鳳凰教育簡報,辦好鳳凰教育網站。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㈡人事股
1,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工資福利管理和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和管理教師、教育行政幹部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2、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組織、師資隊伍的調配、獎勵、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規劃並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學歷認證、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
3、負責學校領導的任免;協調和指導教育基金會秘書處和關心下壹代委員會的工作。
4、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年終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和聘任;制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系列方案,管理教育系統人事檔案和專業技術職務檔案。
5、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扶貧工作。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3)普通教育股
1,組織制定和實施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檢查評估標準。
2、管理和指導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德育和國防教育。
3.參與中小學布局調整、教學儀器設備、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
4.參與社會力量辦學審批,管理和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校的業務工作。
5、負責全縣中小學招生工作。全面管理基礎教育學校學籍。
6、負責全縣中小學教材、教輔材料的征訂、發放、審核。
7.負責全縣合格學校建設2012。
8、負責全縣中學畢業考試組織和各類學校質量檢查評估工作。
9、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和校園文化建設的檢查評估。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
(4)理財計劃股票
1.統籌規劃、分析、計算、安排和管理教育系統的財務,編制統計報表,有效、科學地開展統計工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統計數據,為領導宏觀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和數據。
2.積極做好資本爭奪工作。
3.負責項目建設的策劃和申報。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5)項目辦公室
1,做好校園規劃和項目建設的實施工作,確保項目的規劃、設計、合同、施工和質量。
2、負責抓好學校安全工程建設。
3.組織、建立和保存各種項目文件。
4、做好項目建設進度、信息和材料的上報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㈥審計股
1,負責對該局及全縣各學校的財務運行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審計。
2、負責學校財務管理的正確指導和有效監督。
3、負責校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4、負責定期向局黨委匯報財務審計情況。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6、完成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審計任務。
(7)監理辦公室
1.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教育法規和教育部門履行教育職責。
2、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督導評估計劃,評估後撰寫督導評估報告材料;
3、負責指導和監督鄉(鎮)教育,做好學區(學校)圖書管理員的培訓工作;
4、負責學區(學校)園區辦學行為、學校管理等專項監管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八)紀檢監察室
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出臺的壹系列黨紀政紀規定,當好領導參謀,為教育事業保駕護航。
2、負責制定和實施紀檢監察工作計劃,協助黨委協調廉政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3、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和各種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4、做好局機關各部門規範收費的監督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案件。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9)招生辦公室
1,負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等考試招生工作。
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0)職業股
1.制定和實施全縣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規劃,監督和指導職業技術學校和鄉鎮農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2、組織實施對工人的技術教育和對農民的技術教育培訓。
3、負責對本縣民辦教育機構的服務、管理和指導。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十壹)救助中心
負責全縣中小學、職業學校貧困生救助工作,啟動貧困生貸款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2)青少年活動中心
負責中小學生校外教育活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綜合管理辦公室
1,負責督促指導前方綜治維穩工作。
2、協調各學區(學校)周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3、督促和指導學區(學校)的安全工作。
4、負責前線的計劃生育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十四)工會
1.在局黨委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工會法,貫徹黨和政府關於工會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3.組織教職工積極參加以“三教九流”、“創先爭優”為主題的社會主義勞動教學競賽。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各種工會活動,督促基層工會做好工會工作。
4.組織教職工參政議政,搞好民主管理,督促基層學校實行校務公開。
5.幫助鄉村教師脫貧致富。6.做好退休教師管理工作,管好退休教師經費。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5)地面管理站
1.貫徹國家有關勤工儉學的政策,制定全縣勤工儉學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有計劃地開展勤工儉學。
2.監督校辦產業的財務收支,加強校辦食堂和服務店的規範管理,總結、交流和推廣校辦產業發展的典型經驗,規範和規劃教育產業市場。
3、完成上級和上級下達的勤工儉學任務。
4、負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5、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6)體育與健康藝術股
1,統籌管理全縣的音體美教育。
2.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制定的有關學校體育和藝術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指導全縣學校貫徹執行。
3.研究制定全縣學校體育和藝術教育工作規劃,擬定全縣學校聲、體、美教育指導性文件。
4、根據《學校體育條例》和《學校藝術教育條例》,檢查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聲、體、美教育的正常有序開展。並對學校的藝術和體育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評估。
5、負責組織全縣學生體育競賽、文藝演出和比賽。協調、組織、督促全縣學校和學生參加國家級以上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競賽交流。
6、協調和指導學校音樂、體育、美育基礎設施建設。
7、負責學校衛生、健康教育管理,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協調和指導學校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7)教育學院
1.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應用研究,探索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根據上級制定的教育科研規劃和項目管理辦法,提出我縣教育教學研究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做好教研課題的申請、管理和推廣工作。
3.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豐富教學技能,落實教學計劃,研究和掌握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4、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加強對中小學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情況的調查,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5.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對教學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的指導和管理。進行教學指導,檢查教學工作,教育研究和教學研究,評價教學質量。研究考試方法改革,指導和規範考試命題,承擔考試命題工作,參與考試閱卷和進行質量分析。
6.加強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研究。借鑒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探索提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整體教學水平的科學途徑。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十八)視聽儀器站
1,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采購、管理、使用和維護(普通教育儀器設備、現代教育技術和教育裝備等。)、協助管理儀器實驗費、電教費、信息技術教育費和保證全縣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的經費。
2.負責全縣中小學學習用具的配備、管理和使用。
3.督促和指導全縣中小學認真執行《實驗教學常規》和《電教常規》,搞好實驗教學和現代教育技術(信息技術教育和遠程教育)。
4.組織和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師完成上級布置的實驗教學、現代教育技術和遠程教育課題研究,總結經驗,撰寫和評價論文。
5.負責視頻互動教學和網絡培訓系統項目的實施,確保項目的有效實施。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