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是房屋,則需要繳納契稅以及其他稅費。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繼承房產產權,是以死者沒有遺囑為前提的,必要條件是直系親屬才能有權利分享繼承權。所以,在繼承產權之前壹定要先確定可同時享有該物業產權的人數,並提供有效的證明。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壹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繼承房產要交以下稅:
1、契稅。根據相關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稅率1.5%;
2、印花稅,包括合同印花稅和權證印花稅。合同印花稅: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3、房產證已過2年,可免征;房產證未過2年,估價*5.6%,總結起來的話,繼承的話,需要辦理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交納公證費,過戶時繳納房產評估費,契稅和印花稅以及工本手續費等費用;
4、繼承人的不管是第幾位都是不用向稅務部門繳納任何稅費的,也可以說是壹個更名手續,只有工本費。但是前提是不在買賣。如果進行了買賣,繳納的稅費要高出壹半左右,因為只是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有房屋總價的20%之多。
房產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4)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5)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綜上所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房產也屬於遺產的話,父母房產繼承稅費的相關規定也可參照遺產稅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壹千壹百六十壹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