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和諧穩定的生活環境,維護國家和社會大局的持續穩定,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擊危險爆炸物違法犯罪活動,全面收繳流散在外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有毒易爆危險化學品, 依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涉毒涉爆危險化學品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1.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和使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和易爆炸危險化學品;嚴禁偷盜、搶劫、搶奪或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有毒易爆危險化學品;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有毒易爆危險化學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禁違法違規制作、復制、發布和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易爆危險化學品的信息;嚴禁非法制造、交易、運輸、郵寄、儲存、燃放和拆解煙花爆竹;嚴格散裝汽油實名制登記。
2.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持有或者藏匿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和爆炸危險化學品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必須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登記,說明情況,上繳非法物品。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四、凡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被盜、被搶或丟失的,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未及時報告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公民發現遺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有毒易爆危險化學品,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五、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涉危爆炸物品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偵破涉危爆炸物品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六、鼓勵和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危爆炸物品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動員和勸說涉危爆炸物品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對舉報有功者給予獎勵;窩藏或者包庇涉危爆炸物品犯罪分子,幫助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檢舉人、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依法從重處罰。
舉報電話:110以及各值班派出所的報警電話。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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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