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maternity insurance)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壹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其宗旨在於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上海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於2019年11月11起將職工生育保險費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上海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和各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具體負責生育保險的受理、審核、結算等經辦業務。
個人辦理。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生育婦女,可前往全市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各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辦理時需提供:①身份證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②計劃生育材料:本人簽署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承諾。③生育醫學材料: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或者病歷)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等材料復印件。④銀行賬戶材料:有效的本人實名制銀行借記卡。
材料復印件由本人簽名。委托他人辦理的,另需攜帶委托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蓋翻譯機構印章的中文翻譯件。
翻譯件要求加蓋翻譯機構印章的原因?
為了保證涉外資料原件與翻譯件的壹致性,各國使領館、公檢法、工商局、外匯管理局、稅務局、勞動局、教育局、社保中心、公證處、婚姻登記處等國家機關單位辦理相關登記業務時需要有資質的翻譯公司蓋章證明。
有資質的翻譯公司應該具備的特點:
1、國內有資質的翻譯公司指,經國家工商總局審批依法成立,獲得唯壹社會信用編碼的工商營業執照,且經營範圍內包含翻譯服務類目,即被視為擁有翻譯資質。
2、由於國內工商審批時可以同時申請經營多個類目,因此營業範圍內包含翻譯服務並不代表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提供翻譯服務,消費者應該加以區分。國內以翻譯服務為主營業務的專業翻譯公司,公司名稱中包含“翻譯服務”字樣,公司英文名稱中包含“TRANSLATION”字樣,壹般以“**翻譯服務有限公司”命名,其他以“商務咨詢”“咨詢服務”為公司名稱的,都不屬於以翻譯服務為主營業務的專業翻譯公司。
3、有資質專業翻譯公司擁有齊全的印章,包括翻譯公司中文公章,中英文雙語公章,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備案的13位編碼翻譯專用章和涉外專用章。客戶委托的文件經專業翻譯公司翻譯後,翻譯件上會加蓋翻譯公司印章,以示對翻譯件內容負責,因此翻譯蓋章也被稱為“翻譯認證”,經專業翻譯公司蓋章的翻譯件被國內外使領館和政府執法機關認可,具有壹定的權威性。
4、在上海領域生育保險金需要依據各地區的醫療保險事務中心規定辦理相關申請手續,國外出生證明提交中文翻譯件時,應附專業翻譯公司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以便於醫療保險中心審核翻譯資質和備案存檔。
5、專業的翻譯公司翻譯國外出生證明紙,壹般按照張數收費,因語種難度不同,收費略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