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針對消費稅存在的問題作出了壹系列調整。消費稅的調節功能主要是通過稅率起調節作用,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眾多行業直接受到成品油價格上漲的影響,生產成本上升,這將推動下遊產業進行創新和升級,同時能夠引導消費者合理、適度消費成品油,有效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當前我國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以空氣汙染為例,不少地方動輒嚴重霧霾天氣,藍天白雲成了“奢侈品”,成品油消費稅率的提高將有助於推動環境改善。另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消費品的性質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取消摩托車、酒精等商品的消費稅則是適應了這種變化。
對消費稅稅率和征稅範圍進行有增有減的調整,引導有關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將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帶來積極影響。對成品油消費的抑制,也意味著對節能和使用新能源的鼓勵,尤其將著力支持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近年來,我國稅制改革步伐不斷加快,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業和研發技術、信息技術等現代服務業“營改增”順利實施,已取得重要成果,全國累計減稅3276億元。今年9月底國務院部署了煤炭資源稅改革,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並將於12月1日起實施。這些稅制改革的實施,強化了稅收對經濟和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實現了結構性減稅,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健康平穩發展。
稅收制度是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就稅制改革而言,應該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而做相應的調整,進壹步優化稅制結構,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完善地方稅體系,改進稅收征管體制。稅制改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方方面面的權益調整,情況復雜、矛盾交織,對百姓利益影響至深。尤其需要著力提高改革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著眼於解決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比如,社會十分關註的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醞釀多時但還未確立,需要有關方面進行充分調研、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在時機成熟時推出。
應該強調的是,在進行稅制改革中必須始終堅持“稅收法定”原則。當前正在實施以及將要出臺實施的各項稅制改革,都必須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精神,用法治的思維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尤其在立法方面,應逐步將各個稅種的法律規範都上升為法律,盡快建立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壹的稅收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法律依據
第十壹條 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 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連同關稅壹並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