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大學生、新生兒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和學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已經參保的城鄉居民還需要每年去醫保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嗎?
答:已辦理參保登記的繳費人,在參保信息和參保地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不需要到醫保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可以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通道直接申報繳費。
3.初次參保的城鄉居民應如何辦理參保登記?
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地居民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地戶口的城鄉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居住證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鄉鎮(街道)醫療保險業務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4.參保人註冊信息或參保地發生變化,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參保人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需到參保地醫保部門或鄉鎮(街道)醫保業務經辦點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參保地發生變化的,需在原參保地醫保部門終止參保登記,再到新參保地醫保部門辦理參保登記。
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根據每年公布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確定。
6.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什麽時候?
答: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按照當年公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告的時間執行,壹般為每年7月至65438+2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繳費期限,具體延長時間以公告時間為準。
7.享受繳費補貼的城鄉居民如何繳納居民兩險?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財政全額資助或差額資助的,由參保人按照“先繳後還”的辦法,按照繳費標準全額繳費,資助資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入參保人卡內。
8.新生兒如何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監護人應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90日內(含)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鄉鎮(街道)醫療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核對應繳納的費用,並到稅務機關指定的營業網點櫃臺繳費。從出生之日起至65438+2月31年度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6月1日至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可自出生之日起90日(含)內辦理次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並通過稅務機關提供的繳費渠道(包括線上線下所有渠道)繳費。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時間為出生之日起至次年65438+2月31。
9.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主要有以下渠道:
(1)銀行櫃臺:繳費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全省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光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蘭州銀行櫃臺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2)“掌上”上的支付渠道:繳費人可以通過手機下載安裝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蘭州銀行、銀聯中國銀聯快捷通的手機app,也可以通過微信、支付寶的同城服務進行繳費。
(3)集中代收點繳費:繳費人可在開展集中代收工作的鎮(街道)、村(社區)代收點繳費。
10.怎麽幫別人買單?
答:無論是使用銀行的手機APP、微信還是支付寶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都是根據身份證號和姓名進行繳費。只要輸入準確,就可以幫別人支付。
11.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後提示“沒有註冊入學信息”怎麽辦?
答:請檢查輸入的身份證號和姓名是否與身份證信息完全壹致。如信息壹致,請聯系醫保部門核實是否辦理了參保登記,參保信息是否正確,是否準確傳遞到稅務機關。
12.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後,提示“用戶重復申報”怎麽辦?
答:如果繳費人已經繳納了本年度的費用,系統會提示“用戶重復申報”。您可以使用“歷史支付記錄查詢”功能查詢支付記錄。
13.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後,繳費界面顯示的參保地與實際參保地不壹致怎麽辦?
答:如果繳費界面顯示的參保地與實際參保地不壹致,請不要繳費。需要在原參保地醫保部門終止參保登記,在新參保地醫保部門參保登記後再繳費。否則會影響繳費人的醫保報銷。
14.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發現繳費錯了地方怎麽辦?
答:繳費當天發現錯誤,通過銀行櫃臺繳費的,可以在銀行櫃臺註銷,醫保部門會辦理參保地變更,重新繳費。如果當天沒有發現錯誤,可以在當年繳費期間向當地稅務機關提出退款申請,醫保部門會在參保地變更後重新繳費。
15.繳納社保後,扣款成功,但找不到繳費記錄?
答:扣款成功意味著代收單位收到了繳費人繳納的費用。如果代收單位沒有將繳費成功的信息傳輸給稅務部門,將無法查到繳費記錄。遇到這個問題後,可以等2-3天再去查詢。如果最終交易失敗,收款單位會將費用退還給付款人。也可以撥打代收單位的服務熱線咨詢費用。
16.付款人付款成功後可以獲得哪些付款憑證?
答:付款憑證分為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兩類。
收款憑證由收款銀行和經辦機構在收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時出具,證明繳費人已向收款銀行和經辦機構繳費。包括銀行網點櫃臺為付款人開具的銀行收款憑證、通過網絡渠道支付時向付款人開具的電子回單或電子回單憑證、代理機構向付款人開具的回單。
繳款憑證是由稅務部門或經稅務部門授權,由收款銀行或代理機構向繳款人提供的證明費用已繳入國庫的憑證。
17.通過網上支付渠道獲得的電子收據、電子收據是否有效?
答:通過網絡渠道支付的,收款銀行按規定向付款人出具的電子回單和電子收款憑證為合法有效的支付憑證,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不得禁止或限制其使用範圍。
18.付款成功後,付款人如何取得付款憑證?
答:繳費人如需打印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可在繳費成功後2-3天由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所在鄉鎮開具,也可由提供繳費憑證的銀行網點或稅務機關開具。
19.支付方在支付中遇到問題後有哪些咨詢渠道?
納稅服務熱線:12366
農村商業銀行服務熱線:96688
農業銀行服務熱線:95599
銀聯服務熱線:95516
蘭州銀行服務熱線:96799
建設銀行服務熱線:95533
光大銀行服務熱線:95595
郵政儲蓄銀行服務熱線:
蘭州0931-8429810
慶陽0934-8622571
龍南0939-8592866
甘南0941-8212901
定西0932-8280041
酒泉0937-2660615
天水0938-8215870
金昌0935-8815921
平涼0933-8610929
嘉峪關0937-6330335
臨夏0930-6216065
白銀0943-8306942
武威0935-2259280
張掖0936-85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