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往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並簽訂承諾書;應屆高校畢業生需由其畢業院校出具學歷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專業、學歷、學位、學制、畢業時間等。
(三)已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介紹信(必須有負責人簽字)。其中,對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介紹信需經主管部門、組織人力資源部門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並加蓋公章,並應註明身份證號、單位性質、個人身份、何時及如何進入單位等內容。
(四)報考甘肅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應提供項目服務證明或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具體按《報考指南》第壹條第九項要求);報考甘肅省“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職位的,提供當地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以“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身份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提供國防部統壹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伍士官證書》(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伍士官證書》)和國家承認的高等院校畢業證書。
(六)報考人民政府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入伍審批表》和《退出現役登記表》復印件,並加蓋檔案管理機構公章。
(七)工作要求為黨員* * *,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材料。
(8)專業不在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內或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不完全相同的報考者,應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其專業屬於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的證明,或其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其課程基本相同且屬於同壹專業的證明,並附上其課程成績單復印件並加蓋復印單位印章。
以上是甘肅省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資料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