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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考察談話記錄內容從哪些方面

壹般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走訪、查閱幹部檔案和工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進行民意調查、專項調查、延伸考察。

(1)組織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就考察工作方案溝通情況,征求意見;

(3)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壹定範圍內發布幹部考察預告;

(4)采取個別談話、發放意見征求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5)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交換意見;

(6)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匯報,經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

對擬晉升人選,特別是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工作部門領導成員的人選,在考察之前,討論決定或者決定呈報前,要根據需要在壹定範圍內進行醞釀,溝通協調,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擴展資料:

含義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幹部管理權限,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評價,為幹部選拔任用提供依據的壹項重要工作。

“幹部”壹詞來自於日語,本是日語中的壹個漢字詞,字面意思是“骨幹部分”。日語的“幹部”壹詞是日本人根據法語“cadre”壹詞意譯成的。

法語“cadre”壹詞的本義是“骨骼”,引申指在軍隊、國家機關和公***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

“幹部”壹詞已經被許多國家所采用,用來指在國家機關和公***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二十世紀初,“幹部”壹詞被引進中國以後,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頻繁使用。

1922年7月,中國***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中,首次使用了“幹部”壹詞。從此以後,在中國***產黨和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科學、文化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中擔任壹定公職的人員都稱為“幹部”。

中國***產黨的十二大黨章明確指出:“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仆”。這是對我國幹部本質特征所作出的科學概括,也是區別於任何剝削階段官吏的根本標誌。

百度百科-幹部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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