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65438+10月26日,新京報報道“北京朝陽南山水項目購房者認購8年仍未簽約”。時隔近兩年,問題解決了嗎?有什麽新問題嗎?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在項目現場進行了調查走訪。?
延期近壹年的江南公館項目。?
延遲交付近壹年?
“江南府項目1、2、3號住宅樓的購房者,基本都是在2016或2017前後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約定2018年底交房。”購房者劉輝(化名)告訴記者,“時至今日,不僅房子沒有交付,壹系列新問題也暴露出來了。”?
劉輝等多名購房者反映:“這期間我們收到了延期交房通知和交房通知,但房子根本不具備收房條件。”?
劉輝提供的壹份延期交房通知書顯示,根據《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北京江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投資”)本應在2018 12 31之前交房,但因不可抗力原因,交房日期已順延,預計順延至2018。?
此外,劉輝提供的交房通知書顯示,江南府1號樓、2號樓、3號樓工程已經完工,自10月8日2019、10起正式辦理交房手續,購房者必須在通知書當天辦理收房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接受交房。江南投資公司於2065438+2009年9月26日簽署。?
業主提供的江南府項目交房通知書。有業主表示,房子沒有通過驗收,“我們是不會收房的。”??
項目是否有驗收不合格的嫌疑?
“房子沒通過驗收,我們也不會收房。據說江南府項目存在變更規劃的問題。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開發商深挖地下室的部分區域,導致消防不到位。”劉輝告訴記者。?
劉輝提出了壹連串的問題:“每個單戶的面積普遍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正式的實測數據。這麽多住戶加起來有多大面積?”?我們質疑整棟樓涉嫌超規劃建設。另外,我們購買的項目是精裝修和交付。按照規定,開發商在房屋主體驗收前不能進行裝修,江南投資在驗收前已經裝修完畢。" ?
購房者王麗(化名)告訴記者,他發現簽的合同金額與發票金額不符,業主付了20-30萬的房款沒有開發票,只提供了收據。“對於房屋面積,口頭承諾是實測面積出來後,開發商強行與購房者簽訂補充協議,並以回公司蓋章為由將補充協議拿走,至今未向購房者提及。”?
此外,王力等多位購房者也表示:“開發商還要求購房者繳納3%的契稅、物業費等。,而且他們只有在交了面積補償款之後才能看房子。壹刀切的稅額也不合理。就算把稅交給了稅務部門,開發商怎麽收稅?還有,開發商要在交房前向我們支付相關違約金。”?
針對業主的壹系列疑問,新京報記者於65438+2月65438+8月走訪了江南府項目。當天下午,記者在項目現場看到,售樓處外大門緊閉,附近幾棟爛尾樓的工地上沒有工人。當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詢問交房進度時,壹名保安匯報後給記者開了門。?
隨後,記者進入售樓處,客服處壹名工作人員回復了記者的問題:“我們項目剛剛通過消防驗收,樓內部分空間需要裝修,具體交房時間還要等。”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交房的時候會開全款發票,現在壹部分額度不會開。“購房者所說的3%契稅,是按照二套房的金額來計算的。”?
此外,該工作人員表示,交房時會解決違約金的問題,房子的實測面積也會出來。差距沒有買家說的那麽大。現在有業主拿走了購房合同。但他表示,不清楚為什麽補充合同沒有返還給業主。?
訂戶稱之為“終止”嗎?
65438+2月18,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江南府項目不僅存在上述新問題,還有部分購房者反映的“8年前認購的江南府至今未交付”壹事,遲遲未能解決。?
2018 65438+10月26日,新京報以《北京朝陽南山水項目購房者認購8年仍未簽約》為題報道了此事。當時的購房者王小華(化名)在接受采訪時說,8年前,他和很多購房者壹樣,認購了朝陽區紅方路江南府的壹套房子。簽完認購協議後,他沒有簽正式合同。現在房價漲了5倍左右,開發商告訴他,由於購房者違約,取消了認購協議。?
江南府項目購房者2016認購,約定30日內完成簽約。??
王小華介紹,6月5438+07、10左右,像他壹樣只交了認購款的江南購房人收到了江南投資簽署的告知函,被告知“您拒絕簽約,因您未按約定時間支付首付款和簽約,我公司根據認購書取消認購。”該通函還顯示,開發商曾於2016年7月、12年2月通知部分購房者簽約,但雙方未能達成簽約協議。?
“自從認購以來,房價壹直在漲。誰會傻到違約?事實上,我們壹直在敦促開發商簽訂合同,但他們壹直拒絕這樣做。期間我也給開發商發了掛號信,要求按期交首付,但是被拒絕了。最後提出按照現在的市場價重新簽合同。”江南樓的購房者李輝(化名)回憶說,他和王小華有同樣的經歷。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李輝向記者提供了與自稱江南投資的工作人員簽訂合同的部分錄音錄像,並提供了壹份寄往認購合同上賣方地址的掛號信。?
時隔近兩年,今年2月18日,王小華再次對記者表示:“我們壹直在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開發商也采取了上門‘協商’等壹系列方式。期間有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但我的問題壹直沒有解決。”?
開發商:還有最後壹道程序沒做完嗎?
12 18,記者來到江南府項目轄區小紅門鄉政府和朝陽區房管局,詢問購房者反映問題的解決方案。答案是“我們將首先記下問題,並在調查和研究後與您聯系。”?
65438+2月19,記者以記者身份與江南府項目售樓處、客服部取得聯系,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向領導匯報後我們會回復。”?
當天,記者與江南投資壹位俞姓人士取得聯系,詢問驗收事宜。該負責人說:“我們之前建了壹堵墻,現在已經拆了。目前還有最後壹步要完成驗收。”?
對於延期交付的違約金、契稅、發票等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契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不壹定要繳納3%。最終結算後,剩余發票將全部開票。另外,交貨後,違約金按合同計算。”?
針對王小華等購房者面臨的認購和交房問題,該負責人表示:“這部分人已協商解決,其余未協商解決的購房者將根據法院判決處理。妳問的這個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已經找過我,我會盡快安排人回應。”?
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上述相關部門和公司的進壹步回應。?
律師:開發商沒有證據就要承擔責任?
對於等人認購購房面臨的問題,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認為:“購房人已按約定履行了申報相關購房資料的義務,且不存在無理拒絕簽訂合同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首付款的,不構成違約。開發商認為買受人單方解除合同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買受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按照簽訂認購書時確定的房價購買房屋。如果房屋已經售完,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購房者不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認購款,還可以要求其賠償房屋升值後的預期利息損失。”?
對於劉輝等網簽收樓的購房者,王家弘提醒:“接下來,購房者要時刻關註江南府項目的驗收動態。根據具體情況,他們如果發現超規、亂收費等問題,可以向有關部門咨詢,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同時壹定要註意保留證據,準備協商後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