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塔礦業公司長期違法生產、尾礦庫超儲導致潰壩。
“只講生產、不講安全,只講效益、不講安全,只講賺錢、不講安全。”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用了24個字形容這家鐵礦企業。他同時指出,監管部門對企業的違法生產行為沒有嚴厲打擊,最終釀成大禍。
發生事故的新塔礦區980平硐尾礦庫建於上世紀80年代,1992年停止使用。2005年新塔礦業公司通過拍賣購買了鐵礦產權。
陶寺鄉42歲的農民秦耀說:“礦老板開礦利潤高,對礦工們的安全卻不顧,壹下子丟了這麽多人命。”據調查,該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前年被山西省安監局吊銷,采礦許可證於去年8月到期,但直到9月8日早上發生事故,公司沒有停止生產。礦方本應修建新尾礦庫,卻擅自在舊庫上挖庫排尾,選礦挑出來的泥沙和礦洞裏的水都匯集於此,終至潰壩。
在事故搶險現場回答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詢問時,襄汾縣安監局局長張新如表示,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已被吊銷卻仍在非法生產這壹情況他是知道。他稱:“我們下過整改令,但企業不聽。”在回答“為什麽不向政府申請把礦炸掉”的問題時,張新如說:“當時這家公司的采礦許可證還沒有到期。”但事實上,該公司的采礦許可證2007年8月就到期了。
當地安全生產監管軟弱乏力,而民間聲音也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當地人說,這座尾礦庫的安全隱患,連壹個普通村民都能看得出來。雲合村五組60多歲的孔照華說,老壩很危險,但老板為了省錢,不舍得建新壩。村委會多次向礦上提出趕快采取措施,“但他們就是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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