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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讓我辦個個體工商戶,用來走賬避稅,有什麽風險?

哥哥讓我辦個個體工商戶,用來走賬避稅,有什麽風險? 責任可能由妳承擔 壹、個體戶什麽情況下需要建賬

《個體工商戶建帳管理暫行辦法》對個體戶是否需要建賬問題有如下規定:

第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建立、使用、保管賬簿和憑證,但依法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者暫緩建帳的個體工商戶除外。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復式帳:

(壹)2人(含2人)以上合夥經營且註冊資金達到10萬元以上的;

(二)請幫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銷售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

(四)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帳的其他情形。

建立復式帳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及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二、如何對個體戶定稅

《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

納稅人有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或者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采用下列任何壹種方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壹)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二)按照營業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壹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采取本條規定的方法核定的應納稅額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經稅務機關認定後,調整應納稅額。 您好,個體戶對經營產生的負債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確實有必要,建議註冊個註冊資本低壹點的有限責任公司。 為幫您更好的解決法律問題,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詢並描述自身詳細情況,本地律師24小時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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