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納稅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並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壹)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四)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3.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法律依據: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是:
1.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納稅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並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壹)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四)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3.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