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02匯算對象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包括以下情形: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03匯算途徑
您可以從以下渠道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申報:
1.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3.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選擇向其中壹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為節約您的辦稅時間,特推薦您通過線上方式進行申報。
註意事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只能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04匯算申報表
實行查賬征收的納稅人,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間截至3月31日,還沒有辦理的納稅人,請您盡快辦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