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首先需要帶的是和對方簽訂合同關系。如果沒必要簽,可以辦理。簽訂合同,確認勞動關系;
2.打印付款記錄。可以拿著銀行卡和身份證去銀行打印對方的繳費記錄。
3.簽字後,帶上原件或復印件及身份證、銀行卡、繳費記錄證明,到附近的稅務局申領發票,填寫申請表。具體稅務局會有服務人員和模板操作。
4.申請表需要填寫賣家、買家、身份證、銀行卡等壹些必要的信息。服務類型不同,稅點也不同。填完之後,需要繳納相應的稅。
5.交了稅,當場就能拿到發票。
個人出票的規定如下:
1,發票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2.發票的名稱和金額不得更改。
綜上所述,個人向需要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公司開具發票,需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機關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發票專用章印模,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發票專用章印模,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