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下給公司開發票對個人有影響。不能以個人名義給公司開發票,要根據真實情況開發票,否則就是違反發票管理辦法。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開發票;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或者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不要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不得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就算是以個人名義去稅務局,也還是要在真實經營的前提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或者擔保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不得參與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