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收入達到六萬元要納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個人收入超過12萬的情形是需要交稅,壹個月的收入達到五千就需要交稅,年收入即為12萬。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發現後,壹般是征管部門通知個人申報。稽查在檢查單位扣繳情況時,也可能對12萬申報情況做出處理。
如果查實納稅人年所得12萬以上而未進行自行申報的,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壹)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衍生問題: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在工資中是要達到5000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最低是百分之3最高是百分之45,這也是壹方面限制了的貧富差距過大的情況,個人所得稅的交納範圍還是很廣的,除了工資還有許多地方會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