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商家繳納稅款:發票是財政、稅收、審計等部門進行財務稅收檢查的重要依據。
2、報銷:發票是單位報銷記賬的憑據,不論買什麽商品,都應向商家索要購貨發票,作為報銷記賬的憑據。
3、部分發票屬於有獎發票,可以刮獎。
4、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障:發票是證明消費事實的存在的依據,也是消費者向銷貨方要求調換、退貨、修理商品的重要依據。
5、發票是證明購買商品價值的唯壹證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壹種商品的價格隨時都在發生著變化,只有開在發票上的價格才是最為真實的價格。
普通發票對企業以下用處:
企業收到普通發票,可以計入成本費用科目,減少企業利潤,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1、普通發票是記錄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壹種原始證明。由於發票上載明的經濟事項較為完整,既有填制單位印章,又有經辦人簽章,還有監制機關、字軌號碼、發票代碼等,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2、普通發票是加強公司財務會計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正確地填制發票是正確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基礎。
3、普通發票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發票壹經開具,票面上便載明征稅對象的名稱、數量、金額,為計稅基數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據,還為公司計算應稅所得額、應稅財產提供必備資料。
綜上所述,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禁止非法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