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以下資料可辦理:
1、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護照、回鄉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為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壹年的個人的,還應提交其在中國境內實際停留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完稅證明復印件或未交稅書面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壹)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