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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分錄如何做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分錄如何做

壹、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此時職工到手的就是已經扣除個稅的工資了)

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範圍是什麽?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從所得中扣除應納稅款並繳入國庫,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表.

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註意:

(1)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2)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壹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分錄如何做?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分錄可以分為三個步驟進行,壹計提、二發放、三代繳,具體怎麽記錄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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