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朱鳳平
摘要:個人所得稅的征稅範圍涉及到每個人,主要作用是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國
目前收入分配相差比較懸殊,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還很弱。另外我國個
人所得稅稅款流失嚴重,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已經越來越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因此我國
急需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制度,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改革,以提高調節個人收入的能力,
從而縮小居民收入的差距,緩解分配不公的矛盾。本文就我國應加強個人所得稅制度中存
在的問題及完善策略做出分析。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分類課征模式’
壹、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制度中存
在的問題
(壹)分類課征制模式的個人所得
稅稅收效果有失公平
我國目前實行的分類課征制個人
所得稅有失公平。分類課征制個人所得
稅是在二十多年前制定的,對於當時信
息不夠流通,個人收入的來源相對單壹
等情況時是比較合理的。但隨著時問的
推移、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及國家經濟
形勢的變化,個人收入來源變得多元化,
而分類所得稅的弊端就日逾嚴重。就累
進制度的累進程度來看,如果有兩個不
同的納稅人每月有相同的收入5000元,
其中壹個只有壹個來源,而另壹個卻又
多個來源,但按照分類所得稅的規定,
前者需要納稅,而後者就有可能不用交
稅,顯然有悖於公平原則。
(二)個人所得稅計稅方法缺乏科
學性
從個人所得稅立法以來在費用扣
除方法上壹直采用的足綜合扣除方式,
並采用定額扣除與定率扣除相結合的方
法,在實際應用中容易出現弊端,主要
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壹是費用扣除標準不科學。世界上
大多數國家的4-人所得稅主要針對凈所
得征稅。而我國個人所得稅法沒有區分
為取得收入所必需支付的必要費Hj及生
計費用,在費用的扣除上沒有考慮到不
同家庭的不同情況,沒有考慮到特殊情
況,壹律統。‘定額或定率扣除,欠缺合
理。二是扣除標準缺乏指數化機制。未
能與物價指數掛鉤,忽略了物價變化因
素對個人納稅能力的影響因素,費用扣
除標準長期固定不變難以適應經濟狀況
的不斷變化。
二、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征收過程
中存在的不足
(壹)納稅申報體系不夠健全
當前個人收入來源多種多樣,個人
收入形式更加多元化及隱蔽化。我國現
行個人所得征收方法實行分項計稅、分
項扣除的征收管理方法,納稅人的諸多
收入難以納入征稅範圍,各種避稅手段
函
層出不窮。國家尚無有效的、可操作的
個人財產登記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比較欠
缺,國家對個人除工資以外的其他收入
難以查實。在短期內稅務部門無法掌握
個人全部收入信息並據以征稅。
(二)我國公民納稅意識仍然比較
淡薄
納稅人納稅的積極性征收管理工
作順利進行的前提和基礎。由於歷史原
因和當前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等原因,我
國公民稅收法制觀念及納稅意識普遍淡
薄。在公民中,真正清晰了解個人所得
稅稅收制度的人微乎其微。對納稅原因
及具體納稅方法等壹系列實際問題了解
及正確操作折人更是少之甚少。
(三)個人所得稅管理制度不健全
具體表現為:壹是個人所得稅的
代扣代繳制度未能得到嚴格執行,代扣
代繳義務的法律責任落實的不夠明確。
許多單位財務不履行應盡的代扣代繳義
務,對職工各種應稅所得項目難以掌握。
二是自行申報制度缺乏應有的配套措
施,沒有切實可行的稅收稽查的手段。
三是壹些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賬務不全,
有些根本沒有建賬或者不向稅務機關提
供賬目,地方稅務部門定率征收方法具
有很大隨意性。四是稅務機關缺乏現代
化檢查、征稅手段,征稅成本高、效率
低,對偷漏稅行為懲處不力。
三、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
的建議、策略
1、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幾點
建議
(1)制定合理的費用扣除標準。
在制定費用扣除標準時要充分考慮到納
稅人的保險、醫療、住房、教育、養老
生計費和贍養人口、兒童、老人、殘疾
人等扣除項目及其標準,並視物價、工
資、匯率等方面的情況適時地對各類扣
除標準予以以調整。(2)選擇分類綜
合課征的稅制模式。選擇分類綜合稅制
模式是對較強連續性、經營性收入列入
綜合所得的應征項目,實行累進稅率:
對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稅率進行分項征
收。這樣既有利於解決征管中的稅源流
失問題,又能體現稅收公平原則。這種
稅制模式比較適合我國FI前情況。(3)
推廣稅收指數化,建立彈性稅收制度。
為了減少物價指數對稅收的影響,我國
應實行稅收指數化。對於費用扣除、稅
率的確定方面,在適用中要隨物價的變
化而不同,確定可以靈活應用的標準與
制度。這樣就避免了通貨膨脹等物價因
素對個人實際收入的沖擊,從而保障工
薪人員最基本生活需要,減輕工薪人員
稅收負擔。(4)提高起征點。普通人
的收入比較低,扣除物價指數後,生活
水平不高,個人所得稅應針對高收入階
層征收,應在現行起征點3500元的基
礎之上再提高‘些。
2、加強我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方面的策略
(1)逐步實行個人財產實名臀記
制度。對個人的存款、房地產、金融資
產以及汽車等重要財產信息實行實名登
記制度,使納稅人收入“顯性化”,防
止個人將財產分割而偷稅。(2)實行
非現金收入結算制度,減少現金流通。
廣泛使用信用卡及個人支票。工資外發
放的各種補貼及其他各種福利計入工資
中,以使真實收入“透明化”。(3)
建屯納稅人“個人經濟身份證”制度。
將居民身份證號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稅務
編碼。個人從事的與個人所得稅有關的
各種活動,不論收入還是支出,均應在
此編碼下反映,使稅務部門能掌握準確
的納稅人的收入狀況信息。(4)建立
有效的稽核制度。提高征管人員的業務
素質和執法水平,加強隊伍的自身建設,
並且要加人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強
化稅務部門的執法地位,形成重罰輕管
的征收模式。(5)建立稅務代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稅務代理制度,發揮社會中
介組織的作用。通過加強註冊稅務師及
註冊會計師等專業稅務代理隊伍建設提
高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水平、稅務代
理水平,是壹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
朱鳳平1958年,女,長春市人,
吉林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財務處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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