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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繼續教育怎麽填寫申報

法律分析:1、納稅人在首次享受時,需要先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並報送給任職單位。任職單位比照“三險壹金”的扣除方式,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2、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6項在內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3、對於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的自行納稅申報環節辦理的,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向附加扣除的,以及對於無法按月享受的大病治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4、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自行申報地點應區別不同情況按以下順序來確定,具體為:

(壹)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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