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五條”出臺以來,出售自有住房如何按轉讓所得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備受關註。江蘇地方版細則尚未公布,20%個稅何時落地仍存懸念。9日,江蘇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在官網省政府進行在線訪談時,對於江蘇何時出臺落地政策仍無回應。
省地稅局所得稅管理處處長姚振標表示,如果征收20%的稅,在計算轉讓收入時可以扣除裝修費用和房貸利息,但扣除的裝修費用最高為原房價的10%。
不要重復扣裝修費。
新“國五條”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住房轉讓稅收政策成為網民最關心的話題。在回答“目前江蘇個人住房轉讓涉及哪些稅種”時,江蘇省地稅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鄭錦說:“按照目前的稅收政策,個人住房轉讓可能涉及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契稅。”
對於公眾關心的20%如何執行,差額抵扣項目金額是否有詳細規定,姚振標回答,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納稅人轉讓房屋實際繳納營業稅等稅款時,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費用,如房屋裝修費、房屋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可以抵扣稅款。
其中,房屋裝修費用應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統壹稅務發票,在規定比例內扣除——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65438+房屋原值的05%;商品房等房屋,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原購買價格包含裝修費用的,不得再次扣除裝修費用。
至於住房貸款利息,以及納稅人繳納的手續費、公證費,必須憑貸款銀行及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全額扣除。
只有房屋契稅減半。
對於省內目前實施的“二手房交易稅收優惠政策”,該局營業稅與資金管理處處長夏表示,個人轉讓、購買5年以上(含)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的,按照轉讓收入與原購買價格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此外,個人轉讓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
個稅方面,我省繼續對居住5年以上的家庭唯壹居住住房實行個人轉讓,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即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仍按1%的優惠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房超過90平方米不足144平方米,且該房屋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該局財產與行為稅管理處副處長陳樹龍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所有權由原屬夫妻壹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所有的,免征契稅;婚後增加的婚前財產,免征契稅。於是,在“20%個稅”新規後,廣為流傳的避稅法通過“假離婚”“假結婚”完成了房產更名。但日前,省高院發布通報提醒,對於“冒名頂替者”索回原財產等協議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