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所得稅沒交怎麽辦?
1.如果個人所得稅完全省略,則需要攜帶資料到地稅局進行補充申報。
2.需攜帶的材料包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3.不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繳納滯納金。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個人所得稅申報所需信息
根據壹個納稅年度的收入、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扣除額)、抵(扣除額)、應納稅額(退還額),如實填報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納稅人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件等。
通過上面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個人所得稅如果漏繳了,可以帶著相關資料去稅務局補繳,會有壹定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