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退稅。
2.如果預繳或已繳個人所得稅的稅額已超過應納稅額,則可以退稅。
特別是納稅人因為抵扣不足或者沒有申請抵扣而提前繳納了較多的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多少,納稅人都可以申請退稅。即年綜合所得不足6萬元,但通常要預繳個人所得稅。
退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完稅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原件核實後退還納稅人;
2.錯征稅款繳納期間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復印件;
3、退(抵)稅申請表《企業退稅申請表》壹式四份;
4.申請退稅的,應當註明申請退稅的原因和退稅金額;
5.工資收款單或銀行付款單復印件;
6.員工雇傭合同的復印件;
7.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繳稅的,應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8.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綜上所述,應嚴格以實際納稅結算為準。如果滿足以上條件,個人可以去稅務部門或者手機APP進行清算。如有異議,可提出行政復議和協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