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稅款是指企事業單位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並代其向國家稅務機關繳納的壹項服務。根據國家稅收政策,企業或事業單位需要從員工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及其他所得中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並代其向國稅機關繳納。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或機構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信息,同時還需要向員工提供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相關信息。代扣代繳稅款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員工個人所得稅能夠及時準確繳納,減輕員工納稅負擔,方便企業或事業單位管理個人所得稅相關事務。
個人所得稅預扣的後果:
1.對責任單位或個人可處以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可處以所欠稅款50%至300%的罰款;
2.個人信用記錄受到影響。不按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給以後的信貸和放貸帶來困難;
3.妳可能會面臨法律訴訟。個人逾期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有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也可能面臨法律訴訟。
綜上所述,扣繳稅款是企事業單位的法定責任。如果企事業單位不按照國家稅收政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將面臨稅收處罰和相關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第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時,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