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個稅返還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範圍,因此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個稅返還是基於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其退還的稅款本質上是納稅人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而非增值稅的應稅項目。
在記賬方面,個稅返還的會計處理應遵循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壹般來說,當企業或個人收到個稅返還時,應將其作為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記入當期損益,並同時沖減已計提的應交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記賬分錄可能因企業會計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基本原則是確保會計記錄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在會計處理個稅返還時,還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核對返還金額:確保收到的個稅返還金額與稅務機關通知的金額壹致,避免出現差錯。
2.及時入賬:收到個稅返還後,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確保賬目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保留相關憑證:妥善保管個稅返還的相關憑證,以備稅務檢查和審計之需。
綜上所述:
個稅返還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其會計處理應遵循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將個稅返還作為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記入當期損益,並沖減已計提的應交個人所得稅。在處理個稅返還時,需核對金額、及時入賬並保留相關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法》
第壹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服務(以下稱應稅銷售行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可以依法申請退稅:
(壹)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二)......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九條規定:
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