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麽退稅金額和我當年繳納的個稅金額不壹樣?
問這個問題的粉絲不明白結算的意思。
壹般來說,匯算清繳是指在年度結束後,按照全年的綜合所得,重新計算全年應納稅額。能退的退了,該補的補了。
但能退稅不等於能全額退稅,否則就變成免稅了。比如可能更清晰(以下數字僅供理解,不做實際參考)。
退稅額=年度預扣預付款額
每個月工資扣除五險壹金不用交稅,但是在外面接了私活,接了五次,每次都是按照勞務報酬交稅。但是全年綜合所得(工資+勞務報酬)沒有超過6萬,所以按照稅率水平,小會其實是不需要繳稅的。因此,在進行最終結算時,您可以申請退回五項勞務報酬的代扣代繳稅款。
退稅金額≠年度預扣預繳金額
小會每月工資要代扣代繳,假設壹年後發放100元;另外,我去年接了五份私活,賺了不少錢,交的稅也比工資收入的扣繳額多很多(大家都知道,勞務報酬的扣繳稅率比工資收入高),勞務報酬交了500的稅。但是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發現全年的綜合所得(工資+勞務報酬)並沒有達到10%扣繳率的水平,所以此時應該按照對應的個稅扣繳率繳稅,只需要繳納300元,就可以申請退稅200元。
2.申報納稅必須有雇主嗎?去年沒有拿工資,只有加盟收入。還能申報嗎?
個稅最終匯算清繳可以由個人自行申報,也可以由個人委托相關機構辦理。如用人單位需要申報,應在4月底前與用人單位確認相關事宜。無論妳是自由職業者還是目前失業的單位,都可以自己申報,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申報。
3.請問年終獎繳稅結清工資沒發完還能退嗎?
我們知道,綜合所得只需要結算的部分,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早在2018,國家稅務總局就有文件通知,年終獎可以選擇是否並入當年綜合所得。
妳可以自己算算哪種稅收方式更節稅。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納稅的,不屬於年度匯算清繳範疇。
4.關於稅務結算,5438年6月+10月發放年度獎金。是今年解決還是明年解決?
獎金在5438年6月+10月發放,納稅期為5438年6月+10月,所以這筆收入明年結算。我們也可以在稅務總局發布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指引》中看到相關回復:
5.在稅務APP裏找到了沒拿到的收入。我該怎麽辦?
這不是個例,除了深空大叔的微信上有壹些詢問,還有壹些相關的新聞。
稅務總局發布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指南》中提到,單位冒用納稅人身份信息申報收入的,納稅人可以自行刪除記錄。刪除後,收入不納入年度匯算清繳範圍;也可以選擇上訴。
我提醒妳,首先要確定這個收入不是妳的真實收入。如果為了避稅而刪除真實收入,會影響納稅信用,甚至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妳是自由職業者,有很多收入來源,可以和發放不明收入的企業確認,避免雙方不必要的麻煩。
6.關於個稅最終匯算清繳,應納稅額-已納稅額=0,申報提交後未顯示退稅金額。我回去查了壹下,退稅金額是0元。有錯嗎?
匯算清繳應納稅額為當期應繳納的金額,應納稅額=(綜合所得-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應納稅額-預繳稅額=0,即既不退稅也不繳稅。
7.2008年我提前交了個稅。為什麽我申報的時候顯示繳納的稅是0?
首先妳可以和公司的人事或者財務負責人溝通,確認是否已經進行了代扣代繳申報工作。如果確認,建議咨詢稅務局處理。
8.請問什麽樣的健康險可以扣稅?哪裏知道買的保險可以扣稅?
財稅20173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進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通知》規定了商業健康保險的稅前扣除。個人購買、單位組織為職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和保單上帶有“稅收優先識別代碼”的商業健康保險。帶有“稅收優先識別代碼”的商業健康保險保單。
9.如果我放棄退稅,我可以重新申請嗎?
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
10.如何知道退稅是否成功?
如果提示“XX,XX,XX,XX,國庫處理完畢,請註意退稅到賬”,則表示退稅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