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人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
3、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後換領新的產證。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如下:
1、以出讓的形式過戶,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辦理過戶;
2、以贈與的方式轉讓所有權,包括贈與公證、房屋評估評估、所有權轉讓;
3、通過繼承轉移所有權,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其中壹方死亡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並不常見。
房產公證需要的材料清單如下: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綜上所述,用贈與方式辦理房屋的過戶,先去辦理贈與房產的壹個公證,再去辦理房屋評估作價以及房屋鑒定,再去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壹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