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稅收是指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稅款繳納。
個體工商戶的征收方式壹般分為查賬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兩種方式。壹般對於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如實核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適用查賬征收:即自行申報繳納額,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後,再進行多退少補。對於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壹般采用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即通過稅務機關核定納稅人在壹定經營時期內的營業額,來確定其應納稅額。
個體戶壹般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辦法由稅務確定:
壹、查賬征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營業稅已退出歷史,不再征收)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壹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妳壹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