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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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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壹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第九條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第十條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理解壹:誰能扣?(兩類人)

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的納稅人;

註:本科及以下可以選擇本人扣除,也可以選擇父母扣除;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只能本人扣除。2.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的納稅人。

理解二:扣多少?

1.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教育期間400元/月定額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2.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3600元/年定額扣除。

理解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都包括哪些?

包括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教育。

理解四: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都包括哪些?與財會類相關的證書有哪些可以扣除?

1.2017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國家職業資格目錄***140項,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59項(其中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其中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這些職業資格涵蓋了經濟、教育、衛生、司法、環保、建設、交通等國家重要的行業領域。

2.與財會類專業相關的主要證書主要包括:

準入類:

(1)註冊會計師

(2)會計從業資格(目前已取消)

水平評價類:

(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含初級、中級、高級會計職稱)

(2)資產評估師

(3)審計專業技術資格

(4)稅務師

(5)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5)銀行業專業人員技術資格

(6)證券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

理解五:什麽時候能扣?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定額扣除。

2. 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定額扣除。

註:取得相關資格繼續教育證書上載明的發證(批準日期)的所屬年度。

由於專項扣除政策是2019.1.1開始執行,因此該證書應為2019年之後取得。

理解六:取得會計類相關證書後的繼續教育,符合政策中的扣除標準嗎?

2018年取得的證書不能按照繼續教育進行專項附加扣除。而2019年,在取得證書後的繼續教育,則不屬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的繼續教育扣除範圍,“辦法”中的繼續教育實質上指的是人員從業後的教育(如參加註冊會計師、職稱類考試而取得相關證書),而與我們平時所說的取得證書後的證書繼續教育不是壹回事。

理解七:繼續教育專項扣除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不需要納稅人提供。教育部門負責提供有關學生學籍信息(包括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籍、考籍信息)、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境外教育機構資質信息。

2. 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理解八:報送繼續教育相關表格時,都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如下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與繼續教育相關的信息主要有:

(1)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當前繼續教育起始時間;繼續教育階段。

(2)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類型、證書名稱、編號、發證機關及發證(批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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