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申報稅款的,直接從軟件申報稅款,後期領取申報回執和繳款回執,證明您申報繳稅成功,繳款回執可以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
2.手工申報的,所有稅種在稅務局征收大廳申報。稅務局打印出完稅憑證後,由納稅銀行進行抵扣,收據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
去稅務局前臺補申報,繳納滯納金;攜帶的材料包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的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不可抗力情況壹旦消除,應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為限。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
個人將其所得捐贈給教育、扶貧、脫貧等公益性慈善機構,捐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慈善事業的捐贈應當在稅前全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費用,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