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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的截止日期是什麽時候?有多少種方式?

匯算清繳工作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還沒有進行納稅申報的小夥伴要抓緊時間了。由於工作忙等原因,很多人不知道報稅什麽時候到期。下面深空網為您詳細講解。

1.稅款的最終結算什麽時候截止?

學位的計算時間是2021從3月1到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並於2021,1年3月前離境的納稅人,可在離境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二、年度結算的內容

根據稅法規定,假期結束後,居民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需要匯總65438+10月至65438+2月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在扣除費用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實行速算扣除(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扣除預繳稅款取得退稅或補稅,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預繳稅額

根據稅法規定,年匯算清繳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照規定選擇不納入綜合所得計稅的年度壹次性獎金等收入。

3.需要辦理年結的納稅人。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壹)預繳稅額大於全年應納稅額並申請退稅的;

(2)全年綜合收入超過654.38+20萬元,補稅金額超過400元。

四、處理方法

納稅人可以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壹)辦理年度結算;

(二)用人單位(包括按照累計預扣法代扣代繳勞動報酬的單位,下同)取得的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單位”)為。

納稅人要求代辦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或者通過網上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培訓指導納稅人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當在2021年4月3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與單位確認,並提供在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相關扣除、稅收優惠等補充資料,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要求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單位不得代為辦理。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受托人”),受托人應當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書。

單位或者受托單位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有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者受托人更正,也可以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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