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的《關於2018年度壹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讀》關於代扣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的填列規定,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收到的扣繳稅款手續費,應作為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項目在利潤表的"其他收益"項目中填列.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返還按照新的規定應計入"其他收益"會計科目.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和支出的財稅處理
舉例:假定企業為壹般納稅人,收到1.06萬元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其中8000元用於發放參與代扣代繳工作的財務人員和人力資源部員工補助.
1.收到手續費時:
借:銀行存款10600元
貸:其他收益10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元
說明: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是3%的征稅率計算應交的增值稅稅額.
2.用於發放參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的財務人員和人力資源部員工補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8000元
貸:銀行存款8000元
說明:員工取得該部分補助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的規定).
3.關於企業收到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和支出的稅務處理說明
(1)企業收到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屬於增值稅的應稅勞務範圍,沒有任何文件明確該手續費可以免增值稅,因此應按應稅勞務計征增值稅.
(2)企業收到手續費,屬於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範疇,應確認收入;另壹方面,用於辦稅人員的獎勵或補助,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範疇,其支出應以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進行扣除.
(3)錯誤的財稅處理:收到手續費時不確認收入(會計科目"其他收益"),而是直接計入"其他應付款"等往來科目;或者在收到時不計提增值稅額.支出時,用於辦稅人員的獎勵或補助,不計入工資薪金支出中,而是直接沖減"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謹記,前述財稅處理是錯誤的!
個稅手續費返還計入什麽科目?根據我們上面文章中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企業取得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手續費,可以按照我們上面文章中,將收到的手續費計入企業的其他收益會計科目中,影響企業當期的損益,大家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