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絡直播行業究竟該如何納稅
網絡直播作為壹種新的經濟事物,其所得收入往往處於現有稅收法規監管不到的壹角。主播不交個稅,直播平臺不交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並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乃普遍現象,這嚴重損害7國家的稅收利益。本文通過分析網絡直播業務模式、所得收入來源及存在的涉稅問題,並提出了針對網絡直播所得收入的納稅構想建議,以期能夠規範網絡直播各方納稅行為,維護國家稅收利益,防止稅源流失。 網絡直播收入 個稅 代扣代繳 作為新事物,網絡直播催生了大批“網紅”,他們憑借俊秀靚麗的外形,幽默詼諧的語言在直播平臺進行個人展示,與粉絲聊天互動,粉絲或出於個人意願或主播的鼓動,會采取送禮物的方式對其進行打賞,這些禮物以虛擬商品的形式存在,需要粉絲用貨幣購買然後贈送給主播,主播可將禮物進行提現歸個人。直播讓網紅們名利雙收,不少主播憑借粉絲打賞月入上萬,更有身家過百萬的富豪網紅。雖然網絡主播和平臺收入很高,但普遍存在著不納稅的情況,可謂高收入、低納稅、不納稅。作為新網絡經濟業務,直播收入是目前稅收監管的盲區。根據稅收法定原則,主播直播所得收入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網絡直播平臺需要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並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網絡直播業務簡介 通常所說的網絡直播,壹般指利用通信技術進行的文體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