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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退稅時間截止

1、人所得稅退稅申報截止時間是6月30日。

2、稅人辦理上年度匯算的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3、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壹)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截止日期是6月30日。納稅人辦理上年度匯算的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壹)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截止日期是6月30號,最早是從3月1號開始的,因個人原因要在3月1日之前離開我國境內的,也可以在網上稅務局提前辦理匯算清繳,個人實在不會在網上操作的,可以委托用人單位和涉稅服務機構代辦。

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有哪些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壹)上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二)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並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下列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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