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戶需要先在電子稅務局註冊並開通電子發票功能,獲取開票資格;
2、個體戶需要到當地稅務局辦理電子發票的開票授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等;
3、完成開票授權後,個體戶可以在電子稅務局中的“發票管理”頁面,選擇“電子發票開具”選項,並按照頁面提示,填寫開票信息,提交開票申請;
4、審核通過後,電子發票將生成並發送到購買方的手機或郵箱中。
個體戶開電子壹票通的材料: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三證合壹)原件及復印件;
2、開戶許可證: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明: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稅控設備購買證明: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已購買的稅控設備購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電子壹票通申請表:需要填寫電子壹票通申請表,包括個體工商戶名稱、銀行賬戶信息、稅控設備信息等;
7、其他證明材料: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個體工商戶的財務報表、納稅人資格證書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開通電子發票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體操作流程可參考當地稅務局或電子稅務局網站的相關規定和操作指南。在開具電子發票時,應當保證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並按照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避免因填寫錯誤或信息不全等原因導致開票申請失敗或被追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
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賬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發票管理情況以及納稅人經營業務需要,增減除發票聯以外的其他聯次,並確定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