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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不報稅會怎麽樣?

個體工商戶不進行納稅申報的影響;

1,稅務機關將其列為非正常企業,該法人今後不能再註冊任何形式的企業;

2.暫停售票;

3.除以每月罰款100元;

4.如果企業被註銷,必須處理清算、申報罰款等事宜;

5.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6、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二千元至壹萬元罰款。

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按時申報納稅,報送有關納稅資料。

個體工商戶可以直接向稅務機關納稅。經稅務機關批準,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通過向銀行郵寄數據電文的方式申報納稅。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標準:

1,銷售貨物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還有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和異地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營業執照的登記和發放情況。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方式,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並根據實際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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