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個體工商戶會計報表如何編制?

個體工商戶會計報表如何編制?

個體工商戶會計報表如何編制?

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

1.本表反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年末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資產等於總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二。本表各項內容及填寫方法如下:

1.“現金”項目,反映個體住戶庫存現金的年末余額,應根據“現金”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2.“銀行存款”項目,反映個體戶的各種銀行存款的年末余額,應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3.“應收賬款”項目,反映個體戶本年年末應收的各種賬款金額,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個體戶有預收賬款的,視同應收賬款減少。如“應收賬款”科目為本年年末貸方余額,本項目數字以“-”號填列。

4.“庫存”項目。個體經營戶用於生產經營的各種存款和貸款的年末余額,應根據“存貨”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5.“待攤費用”項目反映自營待攤費用的年末攤余價值,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6.“待處理財產損失”項目反映個體經營戶存貨損失、毀損損失和固定資產損失的本年年末余額,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失”項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7.“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反映個體經營戶生產經營中使用的固定資產原價的年末余額,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8.“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個體戶按《稅法》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的年末余額,應根據“累計折舊”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9.“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反映個體經營戶年末用於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凈值,應根據“原固定資產”金額與“累計折舊”金額的差額填列。

10.“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個體經營戶因出售、報廢、毀損等原因清理出來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如果是貸方余額,本項目數字以“-”號填列。

11.“在建工程”項目反映個別住戶年末尚未完工的自建固定資產的實際成本,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12.“無形資產”項目反映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中使用的無形資產的年末攤余價值,應根據“無形資產”的年末余額填列。

13.“借入款項”項目反映個體戶借入的各種款項,應根據“借入款項”項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14.“應付賬款”項目反映個體戶本年年末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根據“應付賬款”的年末余額填列。個體戶有預付款項的,視同應付賬款減少。如果應付賬款是本年年末的借方余額,本項目數字以“-”號填列。

15.“應付工資”項目反映本年末個體經營戶職工未付的工資,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

16.“未交稅金”項目反映個體戶年末應繳納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年末余額填列。如果“應交稅金”科目是年末借方余額,則本項目數字以“-”號填列。

17.“業主投資”項目反映業主為生產經營活動實際投入的資金的年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業主投資”科目的年末貸方余額填列。年末,如果“業主投資”科目為借方余額,表明業主撥付的資金大於投入的資金,本項目數以“-”號填列。

18.“待彌補虧損”項目反映個體戶在年末年度經營所得稅前可彌補的累計經營虧損。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表”中“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項目為負數的,應根據本項目編號填列;如果“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為正數(或零),則此項應留空。

19.“留存利潤”項目反映個體戶年末留存的利潤(或不能用營業收入彌補的虧損)。應該等於“留存收益表”中“年末留存利潤”的數字。如有損失,本項目數字以“-”號填列。

應稅收入表

1.本表反映個體戶在本年度生產經營活動中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或經營虧損)。

二、本表各項內容及填寫方法如下:

1.“營業收入”項目反映個體戶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各種收入,如存貨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本項目應根據“營業收入”轉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的數字填列。

2.“營業稅”項目反映個體戶發生的應由本年營業收入負擔的稅金。應根據“營業稅”科目轉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科目的數字填列。

3.“營業成本”項目反映本年度個體戶銷售存貨或勞務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營業成本”項目轉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項目的數字填列。

4.“營業費用”項目反映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銷售、管理、財務、采購等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轉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科目的數字填列;

5.“營業外收支”項目反映個體戶取得的除直接經濟活動收入和可在稅前列支的營業外支出以外的營業外收入。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支”項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是貸方余額,本項目數字以“-”號表示。

6.“本年營業收入”項目反映個體戶本年實現的營業收入。如果是經營性虧損,以“-”號表示。

7.“應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項目反映個體戶按照《稅收辦法》的規定,可以用本年度的營業收入彌補虧損的金額。本項目應根據“本年應納稅所得額-應彌補虧損”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分析填列。

8.“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如有虧損以“-”號填列)”項目反映個體工商戶本年應納稅所得額或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應彌補的虧損金額。

留存收益表

本表反映個別戶利潤(或虧損)的實現情況和年末留存利潤余額。

二。本表各項目的填寫方法如下:

1.“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反映本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個體戶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本年應納稅所得額表”中“本年應納稅所得額(虧損以“-”號填列)為正(或零),則該項數字應與之壹致;如果是負數,此項應留空。

2.“個人所得稅”項目反映個體戶按《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本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為正,則該項目的數字=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如果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所得稅為零。

3.“稅後費用”項目反映個體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或者按照《稅法》規定允許在稅前列支但超過主管稅務機關允許標準的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稅後費用”科目轉入“利潤留成”科目的數字填列。

4.“年初利潤留成”項目反映個體戶自去年至年末的利潤留成。如屬虧損,該項數字以“-”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與上年本表“年末留存利潤”數字壹致。

5.“轉入逾期虧損”項目反映到今年年末,根據《稅法》的規定,彌補期已超過五年,不能再用於將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轉入“留存利潤”。本項目應根據“留存利潤”科目中的有關數字填列。

6.“年末留存利潤”項目反映個體戶截至本年年末的留存利潤。如果是虧損,本項目數字以“-”號表示。

個體工商戶的核算方法怎麽填?

個體經營戶核算方法

壹般來說,個體工商戶不需要記賬,流水賬就可以了,除非妳規模很大。如果要做,可以參照小企業會計制度,建立總賬、現金賬簿、存款日記賬、存貨明細賬、明細賬(包括固定資產賬戶、費用賬戶、往來賬戶)。如果稅務機關沒有特殊要求,妳可以不做。

個體經營戶的法律特征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經濟的法律表現,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個人或家庭,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相關法律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個體工商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者歇業的,也應當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從事法律和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 上一篇: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作廢還能申請嗎
  • 下一篇:2013全國兩會的主要議題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