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什麽人需要納稅

什麽人需要納稅

1、自然人

是指具有權利主體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財產權力,承擔義務並能在法院和仲裁機關起訴、應訴的個人。不論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屬自然人。自然人是納稅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2、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3、法人

是指有獨立的組織機構和獨立支配的財產,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在我國,壹切享有獨立預算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各種享有獨立經費的社會團體,各種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等都是法人。法人有依照國家稅法納稅的義務,都可以成為納稅人。其中,企業是最主要的納稅人。

擴展資料

納稅人的義務

壹、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主要包括領取營業執照後的設立登記、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後的變更登記、依法申請停業、復業登記、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註銷登記等。

在各類稅務登記管理中,納稅人應該根據稅務局的規定分別提交相關資料,及時辦理。同時,納稅人應當按照稅務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二、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以及依法開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從事生產、經營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三、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的義務

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局備案。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百度百科-納稅人

  • 上一篇:上海正科級公務員退休工資
  • 下一篇:我收到了經過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現查錯了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