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壹步推進素質教育,發現並培養藝術特長生,遵照天津市教委《關於藝術特長生考核認定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對塘沽區小學藝術特長生考核認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壹、認定範圍:
參加考核認定必須是2009—2010學年度學籍在塘沽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中的校級藝術特長生,自願參加,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的學生:
1.近三年以來參加國家教育部、天津市教委舉辦的學校藝術展演比賽的獲獎學生;
2.參加區教育局主辦的區級藝術展演比賽獲壹、二、三等獎的學生;
3.塘沽區“小海螺藝術團”成員;
4.學校中的藝術社團、興趣小組的骨幹成員,其所在學校根據本人在校表現認為確系本校藝術活動骨幹且符合專業報名條件學生;
5.非應屆小學畢業生不在認定範圍內;
6.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社會藝術考級結果不得與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升學考試掛鉤,也不得將社會藝術考級的結果作為認定藝術特長生的依據”。
二、報名條件:
具備以下藝術專業條件之壹者,方可推薦參加考核認定:
1.文藝類:
(1)器樂:具有壹定的基本樂理知識和演奏技能、技巧,能完整流暢演奏所學樂器的獨奏樂曲,並具有較強的表現力;
(2)舞蹈:有壹定的基本功,能獨立表演成品舞蹈;
(3)聲樂:具備壹定的聲樂基礎和較好的音質,掌握壹定的演唱方法,能完整流暢的演唱歌曲並能較好的表現歌曲內容;
(4)京劇:具備壹定的表演基礎,受過專業訓練,能完整的演唱京劇唱段,並有壹定的唱腔基本功。
2.美術類:
(1)軟筆書法:熟練寫出所學書體的主體筆畫,創作作品書體要求兩種,其中壹種必須是楷書;
(2)中國畫、西畫:具備壹定的速寫能力和創作能力;
(3)篆刻:具備壹定的篆刻技巧。
三、認定的藝術門類及專業:
1.文藝類:
聲樂:童聲;
器樂:鍵盤樂、西洋管弦、民樂、打擊樂;
舞蹈:芭蕾舞、民族舞(不含拉丁舞);
京劇:傳統京劇、現代京劇。
2.美術類:中國畫、西畫(不含卡通畫、動漫畫)、軟筆書法、篆刻。
四、推薦和報名辦法:
1.對符合區級藝術特長生考核認定標準,具備區級藝術特長生專業認定條件的學生,在堅持自願的前提下,於1月11日之前到學校德育組領取申報表,每位學生只能選擇壹項最佳特長報名,不得兼報。
2.學生須自己填報《塘沽區小學藝術特長生認定申報表》(粘貼好壹寸免冠近照兩張)。學生所在學校根據申報學生條件及其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填寫學校推薦意見。
3.參加特長生申報的學生於1月12日之前將申報表和考核認定費上交學校德育組。學校於寒假前統壹下發藝術特長生認定《準考證》,通知參加認定的學生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要求,準備參加考核。已領取準考證,未按準考證規定時間參加考核認定的學生視為棄權。
4.塘沽青少年宮將組織專家評委,對藝術特長生進行考核認定。成績合格者由塘沽區教育局頒發《塘沽區小學生藝術特長生證書》。
5.未取得《塘沽區小學生藝術特長生證書》的學生,不具備區級藝術特長生資格,不能享受與藝術特長生相關的政策。
五、收費標準:
區級藝術特長生考核認定費:每人70元